標題:

辭職信問題-離職日期點計

發問:

本人打算有六月辭職, 但本公司要求45日才能離職, 請問45日需要計埋星期六, 日及公眾假期嗎? 感激回答

最佳解答:

你所簽之僱員合約, 係幾多日辭職 ka? 45 日咁多?勞工處規定,30日 ka 咋喎.包晒星期日公眾假期的.一係就係經理個 D職位喇.2個月辭職.anyway, 你睇清楚你份合約先.睇下係唔係真係要45日 lor. 如果係,星期日公眾假期都可以計埋落去 ka. 好似我地平常30日辭工咁,如我今日遞信(即3月12號啦),我做到4月11號 ka 咋.

其他解答:

公司係可以要求員工45日通知期才能離職,只要你入職時知道有咁規矩,都願意受聘,就等如雙方有合約規限離職通知期。

你和公司另有離職通知期的合約(口頭承諾都算合約),就得依照合約的內容,所以你問45日是否會計算埋假期就應當要依照你們的合約內容來作詮釋,並不是勞工法例能規限的。如果合約內容(口頭承諾)沒有明確說明,就是合約中有灰色地帶(有爭論點)!呢種情況最佳方法就是你和公司協商得出雙方願意接受的方案。否則各持已見的結果就是要到勞工處接受調解,如果調解不成功就得去勞資審裁處接受仲裁了!

建議你為免去不必要的麻煩,還是預早一點通知公司將要離職,也可以問請楚公司如何計算離職通知期。和將要離職公司盡量保持良好關係,只會有利無害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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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||||計埋,其實一個月通知就可以..你可以打去勞工處問..他們會答你有關問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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